依据《北京事业单位招聘员工推行方法》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需要,依据学校事业进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京事业编制员工。
1、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教师岗,具体职位状况详见《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9年教师职位需要表》。
2、招聘对象
1.国内外高校毕业生。指在国内外高校获得职位需要的学历和学位,且具备北京正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2.其他单位调入职员。指已获得职位需要的学历学位,具备北京正式户籍,且已在北京就业的职员,包含博士后出站职员。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师德,身心健康,可以胜任相应的职位工作,无任何不好的记录;
2.拥有职位所需的专业常识和技能,思想道德优质。具备好的组织、交流、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拥有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与计算机应用能力;
3.各职位均需要有关专业背景,各阶段学历均为国民教育系列;
4.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想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5.博士后流动站研究职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需要,并能于2019年底前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
6.每个人只能面试一个职位;
7.同等条件下,具备有关工作经验的高水平人才优先。
4、面试方法
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9年教师职位需要表
2.面试办法和考核步骤
符合条件者请按需要如实填写《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面试职员信息表》,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拟定:面试职位+名字,面试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28日16时。依据学校时间安排,须携带能反映个人状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指定地址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学校对面试者进行资格审察,并公告符合条件的面试职员进入面试。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对面试职员进行评议,依据得分高低,按1:5的比率确定试讲人选。
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试讲并评分。
人事处根据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的网站权重计算综合得分,依次排序,按1:2的比率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后,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5、有关状况说明
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1.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
工作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同意学校监察处监督。
面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职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面试者本人负责。
特别提醒:诚实诚信
对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考试或体检的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一直,在任何环节发现面试者违反招聘规定,提供不真实信息、证件或作弊等状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置,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考察环节中如有弃权者,学校将按分值高低依次递补。
因面试者本人缘由,不可以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成本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6、有关待遇
面试职员经批准聘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薪资、福利待遇等根据国家、北京及我校有关规定实行。
7、招聘方信息
主管部门: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
通信地址:北京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邮编:
101101
2019年教师职位需要表(第三批)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面试职员信息表(第三批)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9年8月13日
原标题: 2019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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