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科研教师职位招聘管理方法
1、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革新用人机制,打造完善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的相适应的人才集聚、人事管理和薪资模式,塑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于革新能力的教师队伍,特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新进职员第一进入科研教师职位,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三类全职职位。聘期考核合格可面试由学校统一设岗、统一招聘的教授、副教授职位。
第三条 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合同管理、本钱分担的原则对科研教师职位职员实行合同管理。
2、招聘条件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学术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富力强,身体健康。面试助理研究员职位者年龄原则上低于32岁、副研究员职位者年龄原则上低于35岁、研究员职位者年龄原则上低于40岁。
第五条 研究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应达到面试学科或学院相应职位聘任需要,并至少拥有下列条件之1、
1.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助理教授;
2.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后;
3.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员。
第六条 副研究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应达到面试学科或学院相应职位聘任需要,并至少拥有下列条件之1、
1.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
2.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员;
3.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后。
第七条 助理研究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应达到面试学科或学院相应职位聘任需要,并至少拥有下列条件之1、
1. 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
2. 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后;
3.各学历阶段均为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且具备两个以上院校历程或一年以上国外留学历程的博士毕业生;
4.学科名列前茅的国内著名高校博士毕业生。
3、招聘程序
第八条 依据学校统一规划及用人单位提出的工作需要,拟定各学科或单位科研教师职位年度招聘计划,所有职位均面向海内姥爷开招聘。
第九条 基本程序:
1.各单位依据实质工作需要于每年 11月底前向人事部报送下一年度职位需要,经学校研究赞同后,面向校内姥爷开发布招聘信息;
2.设岗单位和人事部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审核,设岗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资格审核通过职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职员作为候选人提交人事部;
3.学校人才引进委员会负责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候选人,人事部负责审批助理研究员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