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6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16年3月28日开始进行。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工作安排
1、网报时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8:00--5月5日17:00;
3、现场确认点;浠水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申请人在线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的申请职员有两种渠道进入申报系统:一是点击网站首页右边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在线报名系统;二是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在线报名系统。
未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的申请职员也有两种渠道进入申报系统:一是点击网站首页右边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二是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进入申报系统后,申请人依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网上填报的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3、认定范围:
1、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职员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非师范教育专业职员;3、户籍在浠水县区内需要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
4、认定对象:具体的认定对象分为师范类毕业和非师范类毕业职员。
师范类毕业职员,可凭《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所申请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不对口者,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获得笔试面试合格证。
下列非师范类职员,可持规定的证件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且笔试、面试均合格者,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申报;
2.原已参加湖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均合格,且参加面试合格获得面试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