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件需要,为做好本市2017年春天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
在崇左辖区内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职员。
认定对象。
1.崇左辖区及属地院校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职员。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等缘由,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2、认定机构和权限
各县及属地院校申请职员统一在崇左教育局认定。
认定时间
广西民范师范学院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认定条件申请职员。
网报时间:2017年4月十日至5月19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8:00-24:00。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6月2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受理。
现场确认地址: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办公楼307。
南宁区域教育学院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认定条件申请职员。
网报时间:2017年4月十日至6月20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8:00-24:00。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22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受理。
现场确认地址:南宁区域教育学院教务处。
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职教师及社会职员。
网报时间:2017年4月十日至6月30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8:00-24:00。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确认地址:崇左教育局四楼人事科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