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于扬州毓秀路88号。为更好地选拔出色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色人才。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等规定,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年龄需要为:
1.专任教师岗:硕士研究生年龄低于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低于40周岁;硕士研究生同时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低于40周岁;硕士研究生同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低于45周岁。
2.专职辅导员岗:年龄低于30周岁,即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考试报名专职辅导员岗的职员应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并拥有下列条件之1、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含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职员作历程。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历程。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与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拥有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近日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与海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证书认证的职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面试面向2025年毕业生职位。聘用后有关事情按国家规定办理。
海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职员,指在海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职员,同期毕业的时间需要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历程的截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工作历程指正式参加工作历程,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历程。
获得祖国国内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实行。
2、报名
报名日期、地址、方法
面试职员通过江苏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9∶00-4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9∶00-4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4日-4月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置:3月24日9∶00-4月3日18∶00;
5.交费确认:3月24日9∶00-4月4日12∶00。
网上确认
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面试职员进行在线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交费确认的职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缘由未参加考试的,报名成本一律不予退还。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条件、上传照片、需要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网上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的面试职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准考证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具体下载、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信息通知栏公布。
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面试职员按职位需要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写学习及工作历程栏时,须填写高中毕业之后的学习及工作历程,并注明符合的学生干部或工作历程条件、任职起止年月日;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的职员须注明未就业;职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明确规定的职业技能证书应注明获得时间、名字及对应等级、颁发或授与单位。未填写的视作无有关历程。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致使的问题责任自负。
学校对面试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面试职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面试职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面试职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情节紧急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诚信档案库。
2.中共党员须由毕业院校的院级党委出具证明或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出具证明。
3.具备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历程的,须由校团委或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具备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历程的,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日,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
4.工作历程指正式参加工作历程,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历程。工作历程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日。计算工作历程的截止日期为通知发布之日。
5.开考比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率,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通知。面试被取消职位的职员可在2025年4月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6.面试职员只能从职位表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面试职员要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面试: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事业单位的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职位;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能面试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职员,或有规定不能解聘离开工作单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
3、考试考哪几科、时间和推行方法
考核方法
1.专任教师A01-A02职位
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20人的职位考核方法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考核内容以招聘职位需要有关的专业常识、技能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面试职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办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成效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职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根据学校自行拟定的方法实行,面试方法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使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职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报名职位最后成绩计算办法:最后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名成功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职位考核方法为笔试和试讲。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职位所应具备的综合常识、专业常识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职员可凭身份证号查看,同时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参加下一环节职员名字、笔试成绩、职位和排名。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职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使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职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报名职位最后成绩计算办法:最后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专任教师A03-A05职位
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20人的职位考核方法为试讲、技能考核和面试。
试讲考核内容以招聘职位需要有关的专业常识、技能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面试职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办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成效作出评价。试讲、技能考核成绩均需达到70分为合格,在试讲、技能考核成绩均为合格者中,按两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职员,在试讲、技能考核成绩均为合格者中,按两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根据学校自行拟定的方法实行,面试方法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使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职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报名职位最后成绩计算办法:最后成绩=试讲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30%。
报名成功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职位考核方法为笔试、试讲和技能考核。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职位所应具备的综合常识、专业常识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职员可凭身份证号查看,同时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参加下一环节职员名字、笔试成绩、职位和排名。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试讲和技能考核人选,不足该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职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试讲、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使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职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报名职位最后成绩计算办法:最后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40%。
3.专职辅导员A06-A09职位
考核方法为笔试、心理健康测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面试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常识,不指定大纲和教程。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健康测试、面试人选,不足该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职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心理健康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职员可凭身份证号查看,同时在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和面试职员名字、笔试成绩、职位和排名。
面试根据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自行拟定的方法实行,面试方法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使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职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报名职位最后成绩计算办法:最后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笔试、试讲、技能考核、面试和最后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试讲、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面试职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专任教师职位根据试讲分数、专职辅导员职位根据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所有考核成绩均相同,使用面试加试进行排序。
5.具体考核时间、地址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告知面试职员,未按公告需要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舍弃。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进行,须查询面试职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复审不通过职员不能参加考核。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认证报告。在海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和海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通知、职位表里需要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政治面貌、主要学生干部任职历程、工作历程的证明材料。
4.其他资格条件需要的有关证书及佐证材料。
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有关安排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职员应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与根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法没办法与其获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舍弃面试的,均作为舍弃面试处置。
4、体检、考察
各项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面试职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职员中,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
对体检合格职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依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拟聘用职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面试职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需要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舍弃聘用的,或其他缘由致使聘用职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5、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职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职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职位服务4年以上。聘用审批后,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职员提供不了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职员未按期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1394、0514-87431662
7、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8、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教育厅、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9、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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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2025年3月20日
原标题: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2025-03-20
原文链接: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3/20/art_78506_11521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