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广东初次教师资格认定推行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质,现就拓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 认定范围
符合《中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2016年5月15近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公办高校教学职位上在编专任教师和高校编外聘用专任教师,与民办高校聘用的专任教师。
2、认定程序及有关需要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依据《广东初次教师资格认定推行方法》规定,根据个人申请、学校审核、讲师评议委员会评议、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的程序进行。广东教育厅委托的46所高等学校,负责组织讲师评议委员会评议本校的申请职员,其他非委托高校的申请职员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讲师评议委员会评议。其中:
申请人中文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职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需要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各高校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并按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怎么收费的复函》的规定,缴纳240元/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评测考试费。
高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有博士学位的职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对中文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可不作规定。
3、申报办法准时间安排
申报办法。申请人直接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在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申请表,交申请人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4月1826日。其中委托高校报名日期为4月2226日,非委托高校报名日期为4月1821日。
报送材料。请各高校将上报材料整理好后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其中,非委托高校报送时间:5月1125日,委托高校报送时间:5月2631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报送材料的需要另行公告。
4、工作需要
各高校要高度看重,周密安排,严格根据教师资格认定规定拓展本校申请人的申报组织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各高校可依据本校实质,提前组织申请人进行中文水平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学历鉴别等有关工作,并统一组织申请人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标准》实行。
各高校需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认定材料,不能扩大申报范围,对违规认定和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有关职员责任。
各高校需要按规定对申报职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意社会监督。
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人:业务联系:莫凡,联系电话:;技术服务:温志浩,联系电话:。
原标题:广东教育厅关于拓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1 2016年广东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委托高校名单.doc
2 广东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名单.doc
3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送审职员公示表.doc
4 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表.doc
5 思想品德鉴别表.doc
广东教育厅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