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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92人公告

点击数:579 发布时间:2025-03-21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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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92人公告

为加大新年代优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全力塑造阳光教育、鄞德将来教育品牌,加快教育强区建设,为鄞州优质塑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征途中当先锋作示范提供人才支持,宁波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92名。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对象

第一类:国内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海外高校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且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第三类:获浙江内县级教坛新秀三等奖、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教师。

第四类:鄞州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

第五类:2022年鄞州区民转公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

鄞州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在岗职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2、招聘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有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具备较强的事业责任心、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拥有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拥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计划和职位需要详见附件1、附件2。

3、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系统报名、资格初审、查看并第三报名、交费确认、考试、体检与考察和公示与聘用程序统一进行。

系统报名

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职员通过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按提示需要填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职位。报名序号是面试职员报名确认的要紧依据,请妥善保管。

资格初审

依据填报的报名信息,对面试职员的考试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网站不对面试职员开放。

查看并第三报名

面试职员须于2025年3月31日9时至16时,通过第三扫描报名微信二维码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可以再改报其他招聘职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改报其他招聘职位并同意资格初审,逾期不能改报。

交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面试职员须于2025年4月1日9时3日16时进行交费确认,交费标准为50元/科。未按规定时限交费确认的,视作自动舍弃。交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取消或调剂该招聘职位指标,核减、取消或调剂的招聘指标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通知、教师招聘栏予以公布。

拟取消招聘职位中符合报名要求的面试职员,若符合其他招聘职位需要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宁波鄞州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舍弃。

考试

各类职位具体考试时间、地址和需要另行公告。

1.A类职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笔试

使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常识,总分100分。以本次招聘参加同一笔试科目职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作为标准,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淘汰。

A类各招聘职位在笔试合格职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率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规定比率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已报名并交费确认的面试职员下载准考证打印有关事情将在鄞州教育网另行公告。

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和资格确认有关公告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入围面试对象须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未按需要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作舍弃资格确认和后续环节。通过资格确认职员,当场发放《面试公告书》。

面试

使用试讲的形式,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A类职位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A类各招聘职位在面试合格职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率确定入围体检与考察对象。规定比率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与考察对象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2.B类职位,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笔试

使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常识,总分100分。以本次招聘参加同一笔试科目职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作为标准,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淘汰。

B类各招聘职位在笔试合格职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0比率确定入围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规定比率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已报名并交费确认的面试职员下载准考证打印有关事情将在鄞州教育网另行公告。

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入围技能测试对象名单和技能测试有关公告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主要测试招聘职位专业有关的技能,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B类各招聘职位在技能测试合格职员中,依据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率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规定比率内末位考生合成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

技能测试成绩、合成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及资格确认的时间、地址,于技能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入围面试对象须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未按需要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作舍弃资格确认和后续环节。通过资格确认职员,当场发放《面试公告书》。

面试

使用试讲的形式,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B类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

B类各招聘职位在面试合格职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率确定入围体检与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根据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若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与考察对象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3.C类职位,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法。

面试

C类各招聘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率超越6:1的,则该招聘职位需进行初试。初试使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剖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

C类各招聘职位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比率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规定比率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使用试讲的形式,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C类各招聘职位在面试合格职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率确定入围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规定比率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确认

面试成绩、入围笔试对象名单和资格确认有关公告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入围笔试对象须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未按需要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作舍弃资格确认和后续环节。通过资格确认职员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

使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

C类职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C类各招聘职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率确定入围体检与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与考察对象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宁波鄞州区教育局组织推行,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等有关规定实行。体检成本由考生自理。

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职员在鄞州教育网和宁波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拟聘用职员接到聘用公告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

1.在资格确认环节因资格确认未通过或舍弃,出现名额空缺,在该各招聘职位考试合格职员中,A类依据笔试、B类依据笔试和技能测试合成、C类依据面试,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入围考试对象在面试当天舍弃或规定时间内迟到的,该招聘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舍弃或被认定不适合聘用者、公示结束前环节出现招聘职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在该招聘职位考试合格职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视情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的,由宁波鄞州区教育局报送宁波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该招聘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5、其他事情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职员提交报名的,视为同意有关招聘条件、招聘方法,并已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面试职员在报名后任何环节中被查实或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已获聘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2.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考试,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通知发布之近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9月1日及将来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职员,与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职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考试报名。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近日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招聘职位的需要。海外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时可凭海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8月31近日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4.招聘职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均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海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可以考试报名,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也不可以以原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考试报名。

6.2025年内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9月1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职员须在聘用为中小学教师职位起1年内获得相应职位学科所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未获得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他面试职员须在报名第1日前获得。

7.聘用职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职员管理。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规范,聘用职员在宁波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能少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8.聘用职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需要在试用期或实行初期薪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实行初期薪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入职时需按有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9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

本次招聘通知由宁波鄞州区教育局负责讲解。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

监督电话:0574-89188716

附件1:2025年宁波鄞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基本状况表.xlsx

附件2: 部分国内高校.docx

附件3:资格确认材料清单.docx

附件4: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docx

宁波鄞州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0日

原标题:2025年宁波鄞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nbyz.gov.cn/art/2025/3/20/art_1229172679_4607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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