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册亨县婴幼儿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满足婴幼儿教学需要,依据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规定》和贵州人社厅《贵州事业单位新增职员公开招聘暂行方法》、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的推行建议的公告》及省人社厅《贵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方法》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报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赞同,2019年册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婴幼儿教师20名。为确保婴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拟定本简章。
1、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婴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9年册亨县公开招聘婴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册亨县公开招聘婴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婴幼儿教师招聘平时事务工作。
2、招聘工作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根据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3、招聘单位及职位
2019年册亨县公开招聘婴幼儿教师2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9年册亨县公开招聘婴幼儿教师职位大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4、招聘对象及考试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
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拥护中共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肯定的专业素养和常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我县婴幼儿教育需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在册亨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拥有考试报名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以下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册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
2.截止2019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职员;已签订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聘用合同的职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职员;
5.任职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纳贿、泄露国家机密等缘由遭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职员;
6.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职员;
7.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紧急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职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5、报名
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每名考试报名者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签订在册亨县服务满五年以上的《承诺书》
《诚信考试报名承诺书》。报名结束后,报名条件审察合格人数、加分状况在笔试前向社会公示。
2.报名日期:2019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址: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4.报名考务费:
100.00元/人。
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及有关材料
1.毕业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最近蓝底免冠照片5张;
2.2019年册亨县公开招聘婴幼儿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1份;
3.县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4.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需要
1.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考试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暨加分表》,填写好信息并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察,该表填写信息虚假、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别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虚假、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如本人不可以到现场签订服务《承诺书》《诚信考试报名承诺书》的考生,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被委托人签订服务《承诺书》《诚信考试报名承诺书》。
资格审察
资格审察由册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职员在报名现场对照本《招聘简章》和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考试报名材料进行审察。资格审察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给予严肃处置。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率,按实质报名条件审察合格人数开考。
加分政策及确认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黔西南州的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子女加5分;
册亨县户籍的退役士兵考试报名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要在《报名暨加分表》中填写申请加分的类型,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察,不填写加分申请的考试报名者,视为不拥有加分条件或自动舍弃加分。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少数民族考试报名职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册亨县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填写《报名暨加分表》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