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素质第二讲
新课程中的教育观念 新课程改革下的课堂教学
1、新课程中的学生观
如何看待学生,把学生看成哪种人,对学生采取什么态度,一直是教育理论和实践的要紧问题。所有为了每一位学生的进步是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新课程主张如下的学生观。
1.学生是进步的人
学生的身心进步是有规律的;学生具备巨大的进步潜能;学生是处于进步过程中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学生是完整的人;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独特质;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3.学生是具备独立意义的人
每一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以外,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学生是学习主体。每一个学生都有个体差异,教师不可能代替学生,教师只能引导学生自己去学会事物进步变化的规律;学生是责权主体。从法律、伦理角度看,在现代社会,学生在教育系统中既享有肯定的法律权利并承担肯定的法律责任,是一个法律上的责权主体。
2、新课程中的教学观
教学是获得而非给予,长期的教学实践告诉大家,以满堂灌为代表的传统的注入式课堂教学方法需要改革。新课程观的确立,致使对教学本质的认识愈加深化,教学不再是常识的灌输的简单过程,也不仅仅是学生在理性的科学世界进修的片面进步的过程,而是既关注学生科学世界的教育,也同时关注学生生活世界的教育,教育要面向学生、面向生活、面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