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督导责任区、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进修校,局直属事业单位:
依据《四川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6年春季市、区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定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岳池县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2、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系统开放做如下调整:
1.中国教师资格网及现场确认用户开放时间:3月21日至5月27日的每一个工作日的8:3017:30;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管理软件对认定用户开放时间:每一个工作日的8:3022:00。
全省统一认定时间:
4月1日----7月十日;
数据处置时间:7月11日---7月20日。
我县具体工作安排
1.春天认定工作筹备及信息发布:3月29日--3月31日。
2.申请职员在线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在线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严格按网上需要操作。
3.现场确认时间:4月25日5月13日。现场确认时,本人填写《四川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察表》及《四川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中申请职员基本信息部分,分别粘贴照片。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5月21日。
5.体格检查时间:5月28日。
6.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十日7月十日。
3、具体事情
现场确认报送的纸质材料
1.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承诺书;
2.《思想品德鉴别表》。社会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别表》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公办在职教师的《思想品德鉴别表》由所在学校出具;其他在职职员,由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职员: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教育教学实习鉴别表复印件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