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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三峡学院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点击数:331 发布时间:2025-01-23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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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三峡学院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策略,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年第三批非事业单位编制员工。

1、招聘原则

根据民主、公开、角逐、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规范,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员工1名。

3、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职员面向国内外,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均可报名面试: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5.拥有国家规定的该职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下列职员不是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刑罚尚未实行完毕或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职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职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职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为事业单位职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年龄限制

1.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职员,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及以下。

2.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有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历程或具备高级职称或特别出色的职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日期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近日。

2.报名方法

面试职员下载并按需要认真填写《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非编员工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它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人事处及宣传部招聘邮箱,邮件主题请以面试:面试部门及职位+名字+最高学历学位名字命名。

面试职员的教育历程和非教育历程,需要按需要如实填报,时间应连续,历程应完整。

但凡不按规定健全报名手续并提交材料的,根据无效报名处置。

3.考核

学习工作实绩考核

由宣传部对面试者的学习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学习工作实绩考核包含攻读硕士研究生阶段或近三年期间的教学科研成就、英语计算机及文字运用水平、获奖状况等。分值100分。

现场考核

由面试职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等组成人高考核小组,负责进行专业考核工作。

现场考核包含业务考核,分值100分;面试,分值100分。

现场考核开考比率按职位类别高于1:2,试讲时间按宣传部公告时间为准,面试时间原则上集中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四下午。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学习工作实绩考核成绩20%+业务考核40%+面试成绩40%

4.考核时提交有关纸质材料,包含:

《报名表》。

详细个人简历。

有关旁证材料,包含: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等;②英语计算机及文字运用水平、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在本学科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检索网站收录证明;④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⑤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5.职业能力测试

面试职员需现场进行职业能力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不是录取的要紧参考依据。

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

学校校长办公会对面试职员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并根据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职员。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职业资格高者优先。假如还不可以确定人选,则年龄小者优先。

笔试、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公告》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公告》、《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的公告〉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与《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公告》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职位实质需要实行。

体检参照《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公告》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有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职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赞同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考察

考察由重庆三峡学院组织推行,对体检合格面试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状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职业测试、现实表现等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面试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舍弃资格出现缺额,其缺额根据体检人选的确定原则做依次递补。公示及将来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职员为拟聘职员。拟聘职员在重庆三峡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拟聘用职员名字、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职位等。

录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职员,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职员签订《劳动合同》。

2.办理有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完成有关手续的面试职员,视为自动舍弃拟聘用资格。

3.面试职员须在2019年12月31近日获得并提交面试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报到入职。不然视为不拥有面试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的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需要、与其他提供不真实材料的职员,取消聘用资格。

5.首聘期为5年,合同期满后视考核状况等决定是不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辞职,按有关规定实行。

6.聘用职员薪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重庆及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5、纪律需要

在组织推行考试考核工作过程中,严格实行回避规范。参与考试命题职员、考官、监督职员、员工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公开招聘员工工作,是公开选拔出色人才的要紧途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严格实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需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面试职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条件、考试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职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员工,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职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有关职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重庆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邮编:404000

E-mail:

联系电话:;

联系人:熊老师;赵老师

人事处网站主页:

学校网站主页:

本简章由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讲解。

原标题: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第三批非事业单位编制员工招聘简章

招聘计划.docx

2019年重庆三峡学院非事业单位编制员工报名表.doc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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