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备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面试职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拥有招聘职位需要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面试,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赞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可以面试,也不可以用已获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面试;现役军人不可以面试;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与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职员不能面试。面试职员不可以面试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2、 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日期:2019年4月8日9:004月12日17:00
报名方法:采取发送邮件的方法报名。面试职员严格根据职位条件需要,如实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信箱,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邮件名字的主题格式为面试职位名字+名字+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学历。
2、学校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依据面试者通过指定邮箱提交的《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
对最后确定的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职位需要的比率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博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员考试报名的,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合减少开考比率。
现场资格审察
对面试职员的资格审察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职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有关信息资料。面试职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面试职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察,如发生现场资格审察与网上初审结果不同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察结果为准。面试职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址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含: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国外留学职员面试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职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职员面试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赞同面试介绍信,对出具赞同面试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职员,经招聘单位赞同,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6.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字不可以体现专业方向或对专业研究方向有需要的职位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7. 附件1其它条件需要中涉及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1寸最近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舍弃面试。经审察不拥有面试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使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入门知识和与职位有关的专业入门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职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