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和《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和福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及《漳州教育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拓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相关需求,现就我县2017年下半年拓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2017年在漳浦县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包含: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职员。
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获得《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职员。根据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之前的,限今年春天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
2、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漳浦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需要:
1.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认定权限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漳州教育局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4、认定程序准时间安排
在线报名
网报时间:
10月十日|十月26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职员应依据实质状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十月26日。
体检地址:漳浦县医院。
体检标准:按《福建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福建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测试的公告》和《福建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职员体检需要的公告》的规定实行,不漏检不多检。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10月27日11月7日。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筹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进行提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县教育局对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持有假学历证书、假中文等级证书等造假材料进行认定时,一律不予认定。
2.现场确认点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