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介绍
学校本部
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占地面积67万余平米,建筑面积26万余平米。经过60年建设和进步,已形成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办学格局,以医学为主,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多学科协调进步的学科体系。学校有16个二级学院,有11个临床医学院,开设20个本科专业。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学校现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现有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5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4个临床医学重点学科;3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系统重点学科,2个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实验室2个,内蒙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共计43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2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8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3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6个。
第一附属医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于1957年,占地面积5.76万平米,建筑面积11万平米。以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特点专科突出、多学科综合优势强大享誉内蒙古,是一所承担着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任务的三级甲等医院。先后获得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百姓放心示范百佳医院、 自治区百佳医院、自治区百姓口碑金钻奖医院等荣誉称号。
第二附属医院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建院于1951年,现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大型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占地面积4万平米,建筑面积10万平米,开放床位700张。医院有专业技术科室40余个,其中自治区领先和重点学科3个;自治区中医特点重点建设专科1个;包头领先和重点学科7个;
医院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国际SOS救援中心合作医院、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带一路友谊消化内镜直通车万里行内蒙古总站、自治区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协同基地等。并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文明医院、自治区高校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国医院协会第四届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招聘计划
2019年,包头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80名,其中,校本部40名,第一附属医院100名,第二附属医院40名。其中,设置了肯定比率的职位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职员和基层公益性职位服务职员与大学生退役士兵和蒙汉兼通职员。具体职位和需要详见《包头医学院2019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职位需要表》。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微型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职位服务职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包头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讲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职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近日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职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职员。考试报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职位,需要考生参加笔试时用蒙古文试题,并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需要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3、招聘对象和面试条件
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职员。
面试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发展进取、勇于革新;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高尚的道德情操;品行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4.面试职员学历需要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需要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双学位职员只能以第一学位考试报名;留学回国职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7.拥有面试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面试职员学历、学位获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获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近日。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职员的职位,需要面试者须为在报名开始近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职员、基层公益性职位服务职员或在报名开始近日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但凡到报名开始日,项目职员服务期满或退役超越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不可以再面试项目职员职位,只能面试其他职位。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历程,不可以视为工作历程。
基层工作历程界定根据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历程起始时间界定的建议》等文件实行。
下列职员不能面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员工;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职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职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面试职员不能面试聘用后即与面试职位所在部门有关领导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