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公告》的需要,云南将于2016年下半年启动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工作。为确保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顺利推行,结合云南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质,拟定本推行策略。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水平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趋势,以促进教师专业化进步为导向,以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打造体系开放、标准统1、认定规范、管理科学的教师职业准入规范,严格教师资格认定,提升教师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吸引出色人才从教,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2、目的任务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改革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形式,加大考试管理,健全考试评价,实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强化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进步潜质,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完善教师资格认定体系,规范认定工作,严格教师职业准入,结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规范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规范。
3、工作原则
系统设计,统筹规划。统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考试管理、资格认定等主要环节,系统推进改革;妥善处置好新老职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达成平稳过渡。
严格标准,稳步推行。根据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组织考试,全省参与,同步推进。
分级负责,规范管理。省教育厅负责整体策略设计和政策拟定,统筹管理笔试、面试和资格认定工作;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推行笔试和面试工作;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认定权限拓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明纪律。
以人为本,公平择优。以鼓励和吸引出色人才从事教育工作为宗旨,为考生提供专业化的考试服务。坚持考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择优选拔乐教的职员获得教师资格。
4、工作需要
加大组织领导
成立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主要点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省招生考试院分管理领导、厅人事处等有关处室、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各州市教育局与各高等学校分管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的组织和政策拟定。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本州的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组织推行工作。各州成立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做好本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的具体业务工作。
考试管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由云南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面试由云南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各州教育局具体负责当地区面试组织推行工作。
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1、关于笔试考场设置:依据教育部需要,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条件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各州根据需要提供标准化考场。
2、关于面试考场设置:面试对考场、设施和考试材料都有具体规定和需要,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部的需要建设好面试考场并配备管理技术职员。
3、关于面试考官:面试考官由各州教育局推荐符合条件的职员,参加云南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的培训,获得合格证后担任本州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面试考官。已获得培训合格证的面试考官要依据工作需要参加云南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按期培训,以更好地学会面试需要,统一面试标准,确保面试水平。
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质,对笔试、面试考场建设、面试考官培训提供经费支持和保障。各高等学校负责做好本校学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的有关工作。
做好政策衔接
在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同时,要依据《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方法》妥善处置好省内原有政策和国家现行政策的关系,以达成政策的平稳过渡,该方法推行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
打造工作协调机制
在明确云南教育厅、云南招生考试院、云南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各州、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各高等学校分工的同时,在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云南教育厅人事处牵头,打造云南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协调机制,并拟定有关的工作应对预案,准时妥善地协调解决云南组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在工作中加强沟通交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严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教育部暂行方法的需要,严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各有关部门要自觉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承担考务管理、监考、面试等与考试工作有关的职员及考试报名职员的违规行为,坚决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进行处罚。
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需要详见《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行细节》。未尽事宜,由云南教育厅负责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