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湖北教师资格认定推行细节》的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公告》安排,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法进行,现就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受理范围、对象和条件
受理范围:
本辖区内初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报认定。
认定对象: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襄阳市襄城区,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推行细节》《湖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规定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本次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条件:
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职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职员的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婴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也可视为合格学历.
中文: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职员的中文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职员的中文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职员的中文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思想品德鉴别表》。具备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体检合格表。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职员用《湖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表》;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职员用《湖北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职员提供毕业证和教育学、心理学、教程教法课程成绩与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非师范专业毕业职员提供全国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成绩合格证明。
2、网报、确认及体检时间
在线报名时间:
4月17日7:004月21日24:00
申报职员在此时间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在线报名。
1、已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的申请职员,点击网站首页右边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报名。
2、未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的申请职员点击网站首页右边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报名。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需要填报信息,网报信息需要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负责。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别表》等表格。
现场确认时间:
4月18日9:004月24日17:00
现场确认地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职员到襄城区行政审批局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