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城区、城关学校编制状况及工作的实质需要,拟从乡镇中小学及婴幼儿园教师中择优选调部分教师到相应城区及城关学校任教。为使选调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推行策略。
1、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2、选调条件
在我县农村学校任职时间,根据考试报名城区学校和城关学校职位的不同,分别设定为:
1、考试报名城区学校职位
结合有关文件和规定,选调对象为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及婴幼儿园教师,且应拥有下列相应的任职时间条件:
1国编身份教师,在本县农村学校从教满5年以上,且减去城区学校顶岗时间后在农村学校实质任教时间需要满3年以上,即2014年9月及以前在本县农村中小学及婴幼儿园工作;
2三支一扶身份教师在本县农村学校任教满5年以上,减去城区学校顶岗时间,且在农村学校实质工作时间需要满3年以上;
3特岗身份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上编后,须再在农村学校满三年在编服务期,且在农村学校实质工作时间需要满3年以上;
4定向培养身份安置的教师,须在农村学校工作满5年服务期,且在农村学校实质工作时间需要满3年以上。
2、考试报名城关学校职位
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及婴幼儿园教师,任教满3年以上,且在农村学校职位实质任教满2年以上,可以考试报名城关学校职位。
选调对象需要拥有所报层次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在所报学科的职位有任教该学科满3学年以上的历程;小学编制教师假如拥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可考试报名相应学科职位,但初中在编在岗教师不能考试报名小学教师职位。考试报名职高教师职位需拥有高中层次相应教师资格,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
近三学年无违法和违纪记录,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等级应在合格以上;
选调对象近三个学年共6个学期,在全校校内综合考核排名的名次要有4次以上居前60%名次;现任初中教师近三学年前5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排名中,有3次以上居前60%名次。其中参加考试报名的教师在村完小及教学点任教的学期及女教师法定产假当学期认定为合格。
教师个人报名表交现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考试报名资格、工作表现、营业额考核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赞同,以示负责。
3、选调计划
1、城区学校共选调教师78人:
婴幼儿园4人、小学48人、初中22人,职高2人,武安锦城小学单列选调2人。
一幼二幼 选调教师4人;
其它城区学校:
政治4人;
语文16人;
数学17人;
英语14人;
音乐5人;
体育5人;
美术5人;
信息技术2人;
初中历史2人;
初中地理2人;
武安锦城小学依据实质选调的入选结果定学科职位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