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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安徽泾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点击数:585 发布时间:2025-05-24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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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安徽泾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安徽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质状况,现将泾县2017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受理申请教师资格类型

初中、小学、婴幼儿教师资格。

2、受理对象及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县所辖范围内。

认定对象应拥有以下条件之1、

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可在符合其他认定条件后,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考试学科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未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但系2013年12月31近日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在符合其他认定条件后,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以上职员中,如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均须重新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与申请任教学科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认定工作程序

在线报名

在线报名时间:4月17日至4月26日8:30-17:30

6月17日至6月26日8:30-17:30

2.网报方法: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职员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完成在线报名工作。其他申请人应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4月在线报名职员:2017年4月27日-4月28日8:30-11:30

6月在线报名职员:2017年6月27日-6月28日8:30-11:30

2、现场确认地址:泾县教体局一楼人事股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须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合格证方面材料:

①参加国家里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打印件;

②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体现本人参加教育实践环节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别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部门的印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在网报成功后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直接打印,不需要另外填写;

思想品德鉴别表一份,鉴别表需要由鉴别人签字,并加盖鉴别单位公章;

最近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装订成册。

确认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

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职员,均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体检具体安排在现场确认时公告。

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教师资格专家审察委员会的审察建议,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颁发证书

对经认定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职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在全国教师资格互联网管理信息管理软件中作出认定记录。《教师资格申请表》一份由本人领取并准时送到档案管理机构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另一份及其他有关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4、需要注意的地方

信息通过泾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公告栏发布;

每位申请人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只能向一个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不能在不同地方同时申请几种教师资格,不然后果自负。

2017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在线报名分两段时间,4月17日至4月26日网报职员需要在4月27日至4月28号完成现场确认,6月17日至6月26日网报职员需要在6月27日至6月28号完成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

原标题:泾县2017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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