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及《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为做好我区2015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
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申请。
认定对象
1.符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职员。
2.持有高等教育自考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职员。其中,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将来获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3为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
2、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叶集试验区的中国公民。其中,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可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应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应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常识与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质问题的能力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习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2015年秋天叶集试验区教师资格在线报名统一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9月30日。
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现场确认
2015年秋天教师资格现场审察确认时间为2015年十月12日---十月16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舍弃,逾期不予受理。现场审察确认地址:叶集试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电话。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任教学科要与其所学专业相同。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其中第8项有无犯罪记录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