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和《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引进3名医学类教师,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公开招聘职位、计划、需要和信息发布
本次计划引进3名医学类教师,均为专业技术人才。
公开招聘通知和拟聘用职员公示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主页发布。
2、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拥有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考试报名职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职位需要专业根据《2018年湖南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考试报名职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职位最低学历需要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需要的,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职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7.拥有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需要有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任职资历和医疗临床工作历程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2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不能考试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职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职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3、报名和资格审察
报名日期、方法、需要及资格审察
1.报名日期:2019年3月27日-4月8日。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和在线报名两种方法。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2019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报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在线报名:需将《2019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以电子文档的方法发送到招聘邮箱:。
3.报名需要:
每名考试报名者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多报无效。考试报名职员要认真阅读所考试报名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导致的所有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需要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
资格审察:
1.审察时间、地址:2019年4月18日上午8:30下午5:30。
2.审察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职员。
3.审察内容: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和职位需要的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审察需要:对参加考核的面试者依据职位招聘条件逐一进行审察;未按时按规定需要参加资格审察的面试职员,视为舍弃资格审察;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察不合格。
5.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面试职员领取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核环节。
4、考核
1.考核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址等详见准考证。
2.考核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职员。
3.考核内容:试教、技能操作和面议。主要考核面试职员的专业
入门知识、基本教学能力、技能操作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4.考核成绩合成:
考核成绩=试教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议成绩40%
考核成绩相同的,按面议成绩进行排名;面议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进行排名。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合格分数线:
面试职员试教、技能操作和面议各单项成绩均高于70分方可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5、体检
按面试同一职位考核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推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第一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低于当天17:30。考试报名职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推行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需要进行体检的,视为舍弃体检。考试报名职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状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6、考察
体检合格职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考察的重点是考试报名职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考试报名职位有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引进职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职员。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职员的有关材料提交市人社局审察。
公示
经市人社局审察合格的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聘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职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8、递补有关规定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面试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低于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9、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原标题:2019年上半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通知
2019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职员计划与职位表.xls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