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秋天包头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1、认定教师资格种类、职员范围
1.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
2.职员范围
具备包头户籍并且教育学、心理学、中文考试成绩符合需要的社会职员及各级各类往届毕业生。
2、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管理软件,实行申请人在线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所有申请者均请根据在线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在线报名
1.报名日期:2017年十月30日11月8日,期间天天7:0024:00可在线报名。
2.报名网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者,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职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申请者登录后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在线报名工作后,提交申请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类资料是将来修改报名信息与现场确认时的要紧查看条件。
4.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并交有关部门盖章;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别表一同装订。
5.在线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确认地址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
6.需要注意的地方
所有申请者需要具备包头户籍;
凡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包头教育局认定,确认地址选至包头教育局;
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户口所在地的各旗县区教育局认定,确认地址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