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按期注册工作的公告》需要,为做好我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相关需求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婴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职员。
2、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职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韶关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韶关关系在韶关是指申请人的人事档案挂靠在市内人才机构,或在韶关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期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需要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身体条件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中文水平
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认定时间
依据教育部各机构要在上半年受理春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需要,我市按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职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职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
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受理认定
各级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并于 5月十日前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第二阶段:
1.网上申报
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受理认定
各级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并于7月27近日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4、提交材料
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认定,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社会申请职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018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018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可向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向认定机构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别证明。学历鉴别证明只能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7月31日;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状况鉴别;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职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关系在韶关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需要提交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9.最近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5、工作需要
各县教育局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加大领导,周密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我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教育局要准时将当地拓展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和相关需求准时向社会公布,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中文测试、体检、学历鉴别等工作。
各认定机构要做好空白证书发放登记,严格控制证书申领数目。严格实行《中国互联网安全法》,不能擅自将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管理软件中的数据用于其他信息管理软件或管理平台。
各认定机构要加大用印管理,严格根据《推行方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国家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各认定机构不能用其他印章替代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普通高等学校要广泛宣传、积极支持本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非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准时为学生出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学业成绩单、思想品德鉴别等。
韶关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全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法见附件1。
原标题:韶关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1、韶关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法.zip
2、韶关第一阶段高中教师资格认定需知.zip
3、韶关第二阶段高中教师资格认定需知.zip
4、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zip
韶关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 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