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实验中学是经市政府批准,在新城引入民间资本兴建的一所省一级以上标准包含小学、初中、高中的优质民办学校。为了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切实帮助该校建成管理规范、中公教育雄厚、水平的民办基础教育学校,经上级批准,对此次考试报名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的资格条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1、取消《公告》中⑶公办单位在职职员考试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考试报名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另需同时提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任教时间的证明。
2、面试职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及填写表格内容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公办教育机构在编在职面试职员,在报名、考试审核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有离职、辞退、自动辞职等行为的,都视为非公办身份职员,取消聘用资格。
4、拟录用职员从接到调档公告起三个月内办好有关手续,超越期限的按自动弃权处置。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韶关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公告》的补充公告
韶关教育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