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坐落在和县城区。为支持学校进步,依据和县人民政府与刘禹锡实验学校签订的投资协议书需要,经县政府赞同,分年度选派我县在编教师到刘禹锡实验学校支教。选派工作的具体推行策略如下:
1、选派范围、对象、计划数及支教时间
1.选派范围:全县中小学
2.选派对象: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3.选派计划:⑴小学教师2名,其中,语文学科1名,数学学科1名。⑵初中教师10名,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学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2人,其他学科各1名。
4.支教时间:自2019年9月1日起,原则上6学年时间,也可依据自己状况,与支教学校协商,并遵从来者自愿,去者自由的原则。
6学年结束后,可续签支教协议至政府协议所约定的支教期满为止。
2、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具备好教师职业道德的专任教师,责任心强,有爱心、有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45周岁及以下。
3.初中专任教师须具备本科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小学专任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工作年限:教龄满3年及以上。
3、选派办法
采取自愿报名,学校赞同,由刘禹锡实验学校组织面试与试讲,合格后报请县教育局办理支教选派手续。
4、选派程序
1.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日期:2019年8月17日起。
报名地址:和县刘禹锡实验学校
报名手续:①上交个人书面申请,填写支教教师申请表。②验视有关证件的原件,上交复印件。
2.由刘禹锡实验学校公告面试及试讲时间。
3.刘禹锡实验学校公告面试与试讲结果。
4.确定选派职员。面试、试讲后,由刘禹锡实验学校确定选派职员,上报教育局并公告到有关学校及个人,签订支教协议,办理支教手续。
5、支教教师的待遇:
1.教师在支教期间,评优、评先由教育局单列指标,由刘禹锡实验学校依据支教教师工作状况,进行组织推评上报。
2.教师在支教期间,组织关系迁至刘禹锡实验学校,行政关系、薪资关系在原学校不变。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位内部等级晋升在原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
3.支教期间薪资待遇不变,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在满工作量状况下,享有刘禹锡实验学校给予的适合薪资奖励等待遇。
6、支教教师的管理
1.对支教教师实行派出学校和刘禹锡实验学校双重管理,教育教学平时管理以刘禹锡实验学校为主,教育局负责督查、考核等。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适用于《刘禹锡实验学校教职工管理条例》及有关规范。
3.支教期满支教教师可依据个人意愿,刘禹锡实验学校赞同,经县教育局研究,可续签支教协议,或选择回原学校任教。回原学校任教的要准时报告县教育局,并准时解除支教关系。
和县教育局
2019年8月17日
原标题:2019年和县刘禹锡实验学校支教选派教师的推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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