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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东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和《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规范改革工作推行方法》精神,根据山东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质,现将德州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职员。
已获得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并通过德州2015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职员。
2012-2014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职员。
2、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德州的中国公民。
拥有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级职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职员,其学历需要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达到中文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获得相应合格证书。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备好的身体素质。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标准的公告》和《山东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公告》规定,根据《山东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流程》需要,参加德州组织的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别合格。
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职员,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考试报名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
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相应类别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根据师范类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婴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依据鲁教师发〔2013〕1号文件规定,2011年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实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3、认定程序
体检:德州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职员,请准时参加所在县市区安排的体检,具体安排请咨询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
在线报名:2015年7月13日8:307月17日18:00。
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可登陆一致;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2.选择德州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为现场确认点。
4.依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5.网报结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