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在线报名步骤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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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教师资格认定推行细节》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关于2015年秋天教师资格规范推行工作的公告》需要,现将施甸县教育局2015年秋天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 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认定范围
依据教师资格类型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保山教育局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施甸县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
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拥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需要:
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职员与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区域的职员申请教师资格,中文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教师资格认定互联网申报的具体事情
在线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十月19日期间每一个工作日的8:30-20: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系统不开放。
在线报名操作步骤
1.互联网申报入口
参加云南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获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依据需要填写申请人有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互联网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获得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依据需要填写申请人有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互联网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网报需要注意的地方
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这类资料是将来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要紧查看条件。
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别建议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