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在线报名步骤和操作指南
>>>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申请需知/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编号查看入口
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需要,为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实质状况,现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2、时间、地址安排
在线报名时间:2015年十月26日11月6日。每一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十月27日11月十日下午17:00时。每一个工作日的9: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3.现场确认地址:乌兰察布教育局中公教育管理科,集宁新区格根西街20号。
3、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职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申报系统后,详细阅读提示信息,按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版照片等。
持有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职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和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申报系统后,详细阅读提示信息,按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版照片等。如有疑问,可参阅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申请步骤中《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在线报名步骤和操作指南》。
2.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要牢记登录密码,为后续第三登录系统查询、修改填报信息与打印申请表时用。
3.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中的内容应与在线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完全一致。打印《思想品德鉴别表》,在职职员由其任教学校填写,非在职职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填写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鉴别单位组织人事公章。
4.网上申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因错报、瞒报而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式2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 ;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职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统考的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本人档案中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须提交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