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方法》等有关文件需要,结合本单位职员需要实质状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辅导员职位员工,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学院基本状况
学校位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革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学校自2001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2005年以出色成绩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出色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单位验收认定;2019年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点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首批建设单位。
2、招聘策略发布及职位
公开招聘策略于2025年2月5日在天津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北方人才网、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通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学校本次拟招聘教学、辅导员岗共14人。具体招聘职位见《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员工计划表》。
3、招聘职员条件
面试职员应拥有以下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好的品行;
3.具备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研究生教育科学专业目录》实行,面试职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重视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需要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考试报名的,应具备与职位需要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4.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面试职员的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1日,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4年2月9日及将来出生;
6.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推行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尚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面试职位其他条件的首要条件下,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可以提供有关证件,取消其面试资格;
7.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面试职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持有港澳台区域和海外院校毕业证书的职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8.满足招聘计划中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2.正在同意立案审察的职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职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员工的;
7.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考试报名状况。
4、公开招聘程序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方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拓展招聘工作。
报名
1.报名日期: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考生登录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在线报名。
2.网上审核与交费
报名交费时间
笔试交费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
报名交费有关事情
交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考试报名职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
依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减免考务成本。请于2月9日-2月17日9:00-11:00、14:00-16:00到天津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2-28013603。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卡,办理减免考务成本手续。
网上审核
考试报名职员登录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有关信息,考试报名职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考试报名职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维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报名日期截止后,不能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缘由未能报名或信息填显示错误误,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学校和人事处依据招聘条件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
职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高于1:3,达不到这一比率的,相应降低该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审核通过已交费且考试报名职位不可以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改报时间:2025年2月19日14:00至16:00。
考试
本次招聘使用考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职位需要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等。
测试内容
考试报名教学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招聘职位需要的专业常识和能力,主要评测面试职员合适本岗所需的专业常识和素质能力。考试报名辅导员职位考生的笔试科目为《辅导员基本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评测面试职员合适本岗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需要
通过资格初审且交费成功的考试报名职员于2025年3月5日9:00至2025年3月8日9:00登陆报名入口下载准考证打印。考试报名职员应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职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入场,缺少任一证件者不能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时间:2025年3月8日。
笔试查分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起,考试报名职员可登陆报名入口查看笔试成绩及有关信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职位招聘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率,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看资格复审的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持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与其他与招聘条件需要相符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因考试报名职员个人缘由不可以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行舍弃。
对于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自动舍弃和不合格职员导致职位空缺的,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职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察获得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分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率,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排序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后如因个人缘由不可以参加面试致使职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率时,根据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质人数进行面试。
教学岗面试采取试讲+专业常识答辩等形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教学岗所需的专业教学实践能力,专业常识答辩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常识能力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等内容。辅导员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议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学岗试讲和专业常识答辩部分各占5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常识答辩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常识答辩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
4.成绩核算
面试相应职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低于招聘职位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职员名单。若考试报名职员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依旧相同则根据答辩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
依据总成绩,根据职位计划人数确定参加体检职员。进入体检的职员须根据学校统一需要进行体检,成本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流程实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需要的职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推行,指定2名及以上员工拓展考察环节工作,被考察职员根据学校的安排到所报职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内容包含面试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做到全方位、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校用人部门和人事处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考察表》和《拟聘员工考察认定表》,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依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看工作的公告》、《市教委关于拓展教员工工准入查看工作的公告》及失信联合惩戒有关法律法规的需要,在考察环节我校根据上述文件需要对面试职员进行准入查看和失信联合惩戒状况查看,查看结果不符合需要的,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公示与聘用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职员。并对拟聘用职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通知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根据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确定拟聘职员后,学校将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新聘用职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文件的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职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状况经学校赞同可适合延长,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入职,视为自动舍弃。
因下列情形致使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根据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面试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需要的;
2.拟聘职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职员自愿舍弃聘用的;
4.拟聘职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致使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纪律与监督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员工严格实行回避规范。员工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方法》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对提供不真实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面试职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职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因不可抗力原因等,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北方人才网、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准时关注。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机构。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6、联系方法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李老师,022-287722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238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报名入口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员工计划表
原标题: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策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EwD-guk4q4izS1Dkq-smA